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为何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1-06-18作者:新华
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原本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由税务主管部门负责征缴后,会带来哪些影响?让我们来听听专家和业内人士的声音。
实际上,此举主要是为了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举措。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
近年来,税收征管制度不断得到优化,税收征管的信息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是大势所趋,此次划转顺应了这一趋势。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
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征管效率有望进一步提高,资金透明度、规范性也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财政资源的统筹能力。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
日前,一则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消息,引来各界关注。
此次征收划转用意何在?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给出了观点。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实际上,此举主要是为了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举措。”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说。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正是方案的主要内容之一。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正是按照这一路径不断改革。自2019年以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多项非税收入已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北京、上海等多地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也已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在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看来,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征管效率有望进一步提高,资金透明度、规范性也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财政资源的统筹能力。
“近年来,税收征管制度不断得到优化,税收征管的信息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是大势所趋,此次划转顺应了这一趋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说。
杨志勇表示,税务部门在征税的同时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有利于发挥征税的规模经济效应,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效率,助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根据通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工作将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等7地开展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采取先试点后全面实施做法,可更好解决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中或将遇到的一些问题,以积累经验、顺利推进。”杨志勇说。
在胡怡建看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具有一定专业性。在下一步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强化专业人员的协调与配合,确保政策落地落实。